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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16年以来,中小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在校学习、生活需求等实际情况发生了变化,自治区、百色市、田东县政府陆续出台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2021年7月印发)和2021年12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164号,2021年12月15日印发)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规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国家、自治区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午间住宿费及校内课后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自治区发改委制定全区收费标准最高限额,县人民政府在最高限额内制定当地标准。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县教育局拟出了我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费、午间住宿费最高限额收费标准。
二、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
(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44号)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4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1164号)
(六)《田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田东县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21〕6号)
三、起草过程
????2021年12月,县发改局会同县教育局对城东小学、城北小学、田东一小、林逢中心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情况进行实地调研。2021年12月31日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关于田东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费、午间住宿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1月7日上午,召开田东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费、午间住宿费收费标准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学校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意见。县发改局收集和汇总了相关征求意见,考虑该项服务成本,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田东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费、午间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征求意见和采纳情况
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分别征求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学校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意见建议,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征求意见过程共收到反馈意见41条,其中无意见38条,不采纳3条,不予采纳原因为所提意见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五、收费标准测算说明
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午间住宿费及校内课后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全区收费标准最高限额,县人民政府在最高限额内制定当地标准。
1.自治区收费标准测算。鉴于目前我区尚未出台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午间住宿费、校内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暂按全成本口径测算:以2019年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教育行业平均工资收入83183元、年工作日250天、日工作8小时计算,在岗教师每小时工资约为41元/小时。教师参加午间住宿管理、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属加班,按劳动法规定1.5倍计算,加班工资约为62元/每小时。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每天最多2小时,教师报酬为124元。按每位老师对应服务25名学生,每天两小时,按照每月22日工作日计算,每位学生每月应分担基本费用约为110元。考虑到水电、耗材、引进校外教师、税费等因素,拟定午间住宿费收费标准最高为120元/生·月,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限为150元/生·月,县城及乡镇标准适当下浮。根据2021年11月17日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上自治区有关领导意见,现阶段最高收费标准暂按120元/生·月执行。
???【自治区计算方法:广西教育行业平均工资收入83183元/年÷250天÷8小时=41元/小时×加班1.5倍=62元/小时×规定服务2小时/天=124元/天×22天/月÷按每位老师对应25名学生=110元/生.月】
2.田东县收费标准测算。鉴于目前全区尚未出台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校内课后服务费、午间住宿费收费标准暂按全成本口径测算:以2019年田东县在岗职工教育行业平均工资收入75017元、年工作日250天、日工作8小时计算,在岗教师每小时工资约为37.5元/小时。教师参加午间住宿管理、校内课后服务管理属加班,按劳动法规定1.5倍计算,加班工资约为56元/每小时。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每天最多2小时,教师报酬为112元。按每位老师对应服务25名学生,每天两小时,按照每月22日工作日计算,每位学生每月应分担基本费用约为99元。考虑到水电、耗材、引进校外教师、税费等因素,拟定校内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县城最高为120元/生.月,乡镇最高为80元/生.月;午间住宿费收费标准县城最高为80元/生.月,乡镇最高为50元/生.月。
???【田东计算方法:田东统计局提供教育行业平均工资收入75017元/年÷250天÷8小时=37.5元/小时×加班1.5倍=56元/小时×规定服务2小时/天=112元/天×22天/月÷按每位老师对应25名学生=99元/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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